一、拉康之《康德与萨德》 为了写这篇读后感[1],真花费了我不少的时间,直面淫荡可绝不是件容易的事情。倒错现象时刻伴随着我们,我们要么沉浸其中,要么避而远之,总之,与之有某种“私密”的联系。作为拉康的第三种主体结构(另二者是神经症和精神病),它占据了三位一体的分量。 无论如何,拉康却认为萨德的《卧房里的哲学》实际是康德的《实践理性批判》的姐妹篇。拉康认为康德ManfühltsichwohlinGuten(“人觉得自己在善中是幸福的”)。由此,康德通过对善的寻求,把我们引入了他的“实践理性”。即,善与法条联系在一起。 因此,我们回头看看老萨,这位实践理性的绝对实践者——如何即便关到监狱也要继续他的倒错实践,并以此扬名的。《卧房》“我有权享受你的肉体”,“而我将行使这项权利,只要没有任何阻止我的事物话”。即只要没有大他者,那个法条的制订着,那么我就占据那个位置。拉康没有指出这点,他太隐晦(淫秽)了。即,一个大他者(上帝)保卫了某种善,建立了道德法条与法律。担保了善和所谓的幸福,而萨德同志明晰地看到这点,并非常“认同”与此!即如果大他者存在,那么我这么做,就违反了法条,我理应受罚,我接受这个法条;但是我没有受罚的时候,你,必须依照我的意志,被我享用! 我们必须重新把这里说一下,才能继续,这个认同法条不是遵守法条,如果我总是不付地铁票,而我被抓之后也主动交纳罚款,那么,我也正好是法条的维系着。这么做和那些总是买票,深怕被抓的人有着本质的不同,后者希望逃票,但碍于法则,他们如此地恐惧,以至于每次都买了。这种恐惧,通过超我,拉康说,《理性》中可以推测出这部著作中获取的色情(érotisme)。超我控制淫荡,但因此,超我生自于淫荡。超我指涉了淫荡的必然存在!在强迫症那里:当我如此恐惧法律,我又没有犯法,我仅仅是想到了而已,那到底问题何在呢? 他的欲望,或者应该有个修饰词:无意识的,我如此地欲求着某种东西,我知道不能,我必须以所有的意志去抹去这种思想,以便防止我真的做了,我如此地知道这是我的欲望,而我却又虚伪地用超我去控制它,因此,我付出了一切的代价去遮盖我那淫荡的欲望。 很好,那么倒错者给出了完全不同的阐释!他毫不虚伪,他直达主题,他为了享乐愿意付出一切代价,他,就等着大他者来惩罚他。萨德主义(虐待狂)具有原发的受虐本质,所以弗洛伊德才说受虐狂才是根本的。但萨德可不傻,这种付出一切代价的享乐,拉康称为享乐意志(V)。 神经症主体符合以下的四元关系: 主体(ES)在大他者(法则的颁布者)那里,接受一个规则,并在这个规则上幻想而具有无意识的欲望。如果我们的生活没有受到任何规则的约束如何来的欲望和幻想呢?因此,这个原发的逻辑启动了主体,赋予了张力,冲动被整合为力比多,指向自我或者他人,如此的主体,万万不可损害法则,因为损害法则就意味着丢失欲望的本源而不知所措。 拉康给出的萨德主体(S)的享乐图示 那,我们看看萨德兄,仍然是四个元素,但是大他者(A)不见了,并非不见了,而是成为了某种他人(a),而且这个他人具备对象小a(欲望产生的对象,而非欲望的那个对象,后者是继发的赝品)。为什么呢?法则的制定者本身变成了一个具体的人,通过这个被虐待者,法则具象化,因而,法则如果要实施,就是说要抓到这个施虐的淫荡主体,那么也在此刻,因此,引发幻想的对象a和接受法则的主体仍旧构建起欲望(d)和幻想,然而,施虐主体却成为未划杠的主体S(淫荡的它我,ES),法则的大他者(A),欲望,和欲望的原因(对象a)被分离。萨德的坚“墙”就在这里。又比如,冷战时期,大多数人处于神经症,核武器是一种威慑的武器,即占据大他者的威慑和法则的制定者的位置,它威慑了战争,却永远不能爆发,除非有个倒错者出现,希特勒因此是倒错的,如《破坏性剖析》中弗洛姆表述的。 二病理结构的考虑 那么,倒错者在结构上占据怎样的位置?如果说,精神系统的根本建立,有赖于父亲将母子分离,孩子把父亲纳入精神的一元,作为超我,那么,未曾建立的就是孤独症:在这里,所有的人和外部事物任何客体没有任何区分,孤独症最多把妈妈当成一个基本需要,如同馒头,而无法产生互动,我们是不会和桌子产生互动的;建立失败的就是精神病,由于这个父亲和规则建立的失败,超我和无意识毫不遮掩地产生在意识中,意识的分裂彰显,同时,精神病主体把物当成人,他可以和凳子聊很久很久,互诉衷肠;在倒错者那里,这个父亲和规则随时在那里,他期待这个规则的维系本身;神经症,则规规矩矩成为规则的遵守者,因此,神经症的欲望是大他者的欲望。 看似简单的分类,实际囊括各种现象,如同神经症包含恐惧症,癔症,强迫症,疑病神经症,抑郁症等,精神病包括各型精神分裂,双相,妄想症,妄想痴呆,内因性抑郁(melancolie)等;倒错广义上包含:恋物癖,易装癖,裸露癖,窥视癖,同性恋,摩擦癖、性窒息癖等等。这些分类相较于精神病学家而言,折磨着精神分析家的神经。有时候,前者颇有要将和内科看齐的态势,似乎病名越多越有价值,后者却回到医学的基础,即精神的解剖图景:如老弗的第一第二拓比结构。倒错现象最早在弗洛伊德的《性欲三论》加以详尽讨论,性倒错作为普遍的现象不仅仅在精神病和神经症那里出现,现在我们看到,它简直可谓深入人心。无论如何,它涉及的本质是性的,就和法则的规定者打照面而言,精神病也有参与,在犯罪心理学的领域,有一些人,他杀人仅仅为了获取杀人的快感,他不需要杀自己恨的人,陌生人就可以了。那么,在这里为何把倒错划分为一个介于精神病和神经症之间的分类就不能仅仅以此来考虑了。倒错者对别人有过度的性的要求,因而,自慰现象则是神经症性的。倒错者和神经症的关联是区别与和精神病的划分的基础,就是说,在这里,他和神经症一样知道A(大他者)是被阉割的[2],是缺失的,在精神病那里,A如此等同于法条,以至于A占据的时候,会杀人越货,而倒错者通过他人的身体获得的试图让A显现,本身是一种假面,因此弗洛伊德专门讨论了恋物,在恋物那里,这个物件被崇高化,倒错在规则的边缘,他没有逾越核心的规则,但是在一个边缘区挑战和维系规则,这个区域仅仅是性的,或者所有的需求的物体和行动都被划分为性的:如性窒息癖。 然而,如果要过渡到神经症,那么,还需要通过俄狄浦斯情结,因为俄狄浦斯情结不仅仅是通过认同了父亲的规则,接受阉割,同时,还有主体对性对象的选择。倒错者对性对象的从母亲过渡了,所以不是精神病的乱伦,但是中途固着成了物体,或者别的过度享乐:如上述的那些癖,则无法进入神经症的力比多受到符号界的更进一步分化,隐喻和换喻,而能以更为“文明”的程度:比如姐弟恋有效地替代了乱伦。 在这个意义上,我们必须区分日常的倒错现象和严格病理意义的倒错,这点上我们必须回到《性欲三论》,弗洛伊德发现,幼儿和孩子那里,任何客体都能带来巨大的快乐,但是随着道德的建立,所有人都渐渐限定自己的色欲化的享乐,渐渐变成,比如异性恋,同时,能引发其网站运营总监北京正规医院治疗白癜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