躯体形式障碍临床表现为多种、反复出现、经常变化的躯体不适症状为主的神经症。症状可涉及身体的任何部分或器官,各种医学检查不能证实有任何器质性病变足以解释其躯体症状,常导致患者反复就医和明显的社会功能障碍,常伴有明显的焦虑、抑郁情绪。多在30岁以前起病,女性多见,病程至少2年以上。常见症状可归纳为以下几类: l、疼痛 2、胃肠道症状 3、泌尿生殖系统 4、呼吸、循环系统 5、神经系统症状; 6、未分化躯体形式障碍; 7、疑病症; 8、躯体形式的疼痛障碍。 疾病描述 是一种以持久的各种躯体症状为特征的神经症。病人因这些症状反复就医,各种医学检查阴性和医生的解释均不能打消其疑虑。即使有时患者确实存在某种躯体障碍,但西医学不能解释症状的性质、程度和病人的痛苦与先占观念。这些躯体症状被认为是心理冲突和个性倾向所致,但对病人来说,即使症状与应激性生活事件或心理冲突密切相关,他们也不抵触探讨疾病,反而更愿意倾诉病痛,患者常半有焦虑或抑郁情绪。 这类病人最初多就诊于内、外各科,精神科医生所遇到的往往是具体多年的就诊经历、大量临床检查资料、用过多种药物甚至外科手术效果不佳的病例。由于目前同科医生对此类病人,识别率较低,故常常造成对此类疾病诊断和治疗的延误,并由此造成巨大的医药费资源浪费。因此,提高当代各科医生对躯体形式障碍的识别能力无疑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躯体形式障碍包括躯体化障碍、未分化的躯体形式障碍、疑病障碍、躯体形式的自主功能紊乱,躯体形式的疼痛障碍等多种形式。本病女性多见,起病年龄多在30岁以前。由于各国诊断标准的不同,缺乏可比较的流行病学资料。有关躯体形式障碍的预后,少有系统的观察报告。一般认为,有明显精神诱发因素、急性起病者预后良好。若起病缓慢、病程持续2年以上者,预后较差。 症状体征临床表现为多种、反复出现、经常变成的躯体不适症为主的神经症。症状可涉及身体的任何部分和器官,各种医学检查不能证实有任何器质性病变足以解释其躯体症状,常导致患者反复久已和明显的社会功能障碍,常伴有明显的焦虑、抑郁情绪。多在30岁以前起病,女性多见,病程至少2年以上。常见症状可归纳为以下几类: 1、疼痛 为常见症状。部分涉及广泛,可以是头、颈、胸、腹、四肢等,部位不固定,疼痛性质一般不很强烈,与情绪状况有关,情绪好时可能不痛或减轻。可发生于月经期、性交和排尿时。 2、胃肠道症状 为常见症状。可表现嗳气、返酸、恶心、呕吐、腹胀、腹痛、便秘、复泻等多种症状。有的病人可对某些事物感到特别不适。 3、泌尿生殖系统 常见的有尿频、排尿困难;生殖器或其周围不适感;性冷淡、勃起或射精障碍;月经紊乱、经血过多;阴道分泌物异常等。 4、呼吸、循环系统 如气短、胸闷、心悸等。 5、神经系统症状 常见的有共济失调、肢体瘫痪或无力、吞咽困难或咽部梗阻感、失明、失聪、皮肤感觉缺失、抽搐等。疼痛障碍是一种不能用生理过程或躯体障碍予以合理解释的、持续而严重的疼痛,患者常感到痛苦,社会功能受损。情绪冲突或心理社会问题间接导致了疼痛的发生,医学检查不能发现疼痛部位有相应的器质性变化。病程常迁延,持续6个月以上。常见的疼痛部位是头痛、非典型面部痛苦、腰背痛和慢性的盆腔痛,疼痛可位于体表、深部组织或内脏器官,性质可为钝痛、胀痛、酸痛或锐痛。发病高峰年龄为30岁-50岁,女性多见,并伴有焦虑、抑郁和失眠,患者常以疼痛为主诉说无反复就医,服用多种药物,有的导致镇静止痛药物依赖,有的导致抗焦虑抗抑郁药物的依赖,有的甚至无丝毫作用。 疾病病因 1、遗传 不明原因的遗传 2、个性特征 不少研究表现,这类患者多具有敏感多疑、固执、对健康过渡关心的神经质个性特征。他们更多地把注意力集中于自身的躯体不适及其相关事件上,导致感觉阈值降低,增加了对躯体感觉的敏感性,易于产生各种躯体不适和疼痛。 3、神经生理 个体一般不能感受人体内脏器官的正常活动,因为它们在网状结构或边缘系统等整合机构中被滤掉了。以保证个体将注意力指向外界,而不为体内各种生理活动所纷扰。一旦滤过功能失调,患者的内激感增强,各种生理变化信息不断被感受,久而久之这些生理变化就可能成为躯体症状恶性循环。 4、心理社会因素 父母对疾病的态度、早前与慢性疾病患者生产在一起是发生躯体化障碍的易患因素。躯体化障碍和疑病症成人患者的症状常常是他们儿童期所看到的慢性疾病家属的症状模式。儿童早期的疾病、同年期受到父母过度的照顾和保护或缺乏照顾都有助于成年后这类疾病的的形成。 认知作用:由于病人具有敏感、多疑,过于 诊断检查 凡病人以一种或多种躯体不适症状为主要表现,而医学检查却不能发信相应的器质性病变的证据;或虽然有躯体疾病的存在,但与其症状的严重程度或持续的时间很不相称者,就要考虑到神经症的可能。诊断主要根据临床特征,另外,还要考虑病前个性特征。不同的临床类型虽然各有其相应的突出症状,但在做出各不同诊断时,均需要符合以下诊断标准: 1、症状标准 (1)符合神经症的诊断标准。 (2)以躯体症状为主,至少有下列一项: ①对躯体症状过分关心(严重性与实际情况明显不相称),但不是妄想; ②对身体健康过分关心,如对通常出现的生理现象和异常感觉过分关心,但不是妄想。 (3)反复就医或要求医学检查,但检查的阴性结果和医生的合理解释,均不能打消其顾虑。 2、严重标准 社会功能受损 3、病程标准 符合症状标准至少已3个月(躯体形式障碍要求至少2年、未分化的躯体形式障碍和躯体形式的疼痛障碍要求至少半年以上。) 4、排除标准 排除其他神经症性障碍、抑郁症、精神分裂症及偏执性精神障碍等。治疗时应注意的问题 1、重视医患关系 治疗开始时要重视医患关系的建立。要以耐心、同情、接纳的态度对待病人的痛苦和诉述,理解他的确是有病,而不都是“想象的问题”或“装病”。因为,多数病人有过漫长的求医经历,其症状和痛苦可能曾被其他医生否定过。事实上,确有不少病人是带着被其他医生否定后的愤怒心情前来再次就诊。 2、尽早引入心理社会因素致病的话题 一旦确诊为这类疾病,医生应尽可能早地选择适当的时机向病人提出心理社会因素与躯体疾病关系问题的讨论。要鼓励病人把他们的疾病看成是涉及躯体、情绪和社会方面的疾病。 3、给予适当的解释,讲述清楚 根据医学检查结果给予解释,讲述清楚病情本身就具有一定的治疗作用。多听患者倾诉他们久病未愈的经历,这对患者也是一个调节剂 4、适当控制病人的要求和处理措施 医生要避免承诺安排过多的检查,以免强化病人的疾病行为。医生可以定期约见病人,提供必要的检查但不能太频繁,这样一分析可以避免误诊,另一方面可减轻病人的焦虑。要对病人的家庭成员进行相关疾病知识的讲解,因为家庭成员也可能强化病人的疾病行为。 心理治疗 心理治疗是主要治疗形式,其目的在于让患者逐渐了解所患疾病之性质,改变其错误的观念,接触或减轻精神因素的影响,使患者对自己的身体情况与健康状态有一个相对正确的评估。 药物治疗 短期可用抗焦虑抗抑郁以及镇静类药物,应向病人说明可能的副作用及起效的时间,西药和中药都不可丢去的是治标,那就是躯体症状的改善,泽元安神汤遵从患者选择调理脏腑功能以减少疾病复发。想看更多内容,下期继续!欢迎浙江治疗白癜风医院白癜风怎么能治疗 转载请注明原文网址:http://www.tknmb.com/mbywh/8327.html |